2025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申报
常见问题解答
一、政策及申报条件解读
1.该项目的申报通知、政策文件等在什么地方可以看到?
该项目的申报通知详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网(链接地址:http://kw.beijing.gov.cn)通知通告栏,具体查看《关于开展2025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该项目的主要政策依据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13号)。
2.申报该项目的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硬科技领域。
(2)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前已填报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
(3)2024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4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4)注册成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含)之前的企业,2024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后的,2024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5)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6)2023年、2024年内已获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纳入2025年项目支持。
此外,为引导企业更好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支持政策,申报企业须在申报本项目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完成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评价并提交相关材料。
3.企业从业人员数量怎么确定?
企业上一年会计年度末从业人员数量以2024年12月末从业人员数量为准。
4.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还能申报吗?
该项目仅支持2024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5.判断企业注册成立时长是否在两个会计年度内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含)之前的,认定为成立时长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后的,认定为成立时长不足两个会计年度。
6.对注册成立时长超过两个会计年度(含)的企业,其研发投入要求是什么?
对于注册成立时长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企业,2024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须在100万元(含)以上。
7.对注册成立时长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其研发投入要求是什么?
注册成立时长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企业,2024会计年度研发费用须达到100万元(含)以上。
8.本项目所指的企业研发费用按照什么标准和口径进行归集?
本项目所指研发费用的口径和标准等均与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计入比例等一致,相关要求参见税务部门有关文件。具体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9.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方式、归集口径、计入比例、填报方式等存在疑问,怎么进行咨询?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问题可向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10.该项目的具体支持方式和金额是什么?
采取“达标即享”的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1)企业成立时间为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5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参照上述档位、金额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请流程及资料准备相关问题
11.企业在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企业在线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00至2024年7月31日17:00。
12.企业在哪里进行该项目申报?
企业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线上申报,不接受线下申报。企业在该系统完成注册并登录后,点击“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页面的“申报通知”栏中选择“2025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进行申报,并在“项目基本信息表”的“项目类型”中选择“研发资金后补助支持项目”后,逐项填写所有表单内容,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政策申报。请关闭浏览器飘窗拦截功能,以免遗漏接收相关提示信息。企业也可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13.公司申报提交后,在哪能够看到审核进度?
在“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中,能够查询到企业申报状态和审核进度。
14.企业是否需要上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套备查材料?
企业需确认已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套备查材料,但不需要上传申报系统,实地核查时企业需现场提供全套备查材料。
15.会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吗?实地核查主要看什么?
将由各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踏查,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和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不予支持。项目工作组还将按程序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企业研发活动真实性,相关材料完备性和有效性,企业须配合提供研发项目计划书和立项决议文件、研发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和合作研发合同、研发人员和研发仪器设备(无形资产)费用分配说明、“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申报备查材料,研发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仪器设备实物及购置凭证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不配合开展踏查和核查工作的,不得纳入支持范围。
16.实地核查发现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与申报不符会怎么处理?
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按实地核查情况确认企业的研发费用。发现故意弄虚作假的,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17.企业信用正常,但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影响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均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能纳入支持范围, 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三、其他问题
18.是否有指定的政策申报代理机构?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2025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
19.对失信、材料造假的企业会怎么处理?
申报企业和法人对填报的所有数据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提供的材料须字迹清晰、签章完备。切勿伪造变造数据和材料,存在失信、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将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记入科研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委项目支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名单,并向税务、信用管理等部门同步相关情况。涉嫌违法违规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0.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咨询怎么办?
企业可根据具体问题,分别拨打政策和填报内容咨询电话、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进行问题咨询。政策和填报内容咨询电话:010-53154556或010-52208643(多个坐席同时接听);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8858689或010-5885868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